2022年,全市检察机关以检察工作“质量建设年”为抓手,一体化推进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公益诉讼“四大检察”全面发展。全年共有36项核心业务数据位居全省第一方阵,61个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、省检察院典型案例,4个案例入选《2012-2022江苏检察名案录》。35项经验做法被省级以上转发推介,15次在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交流。
保持政治清醒,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
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充分履行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职责,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21人,提起公诉4539人。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,依法严惩故意杀人、抢劫、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,提起公诉90人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。
有效化解涉检矛盾纠纷 开展“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”行动,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,会同相关部门多措并举化解到位。泰州、兴化两级检察院上下一体、综合施策,成功化解了一起持续20多年的重复信访案,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“院领导包案化解疑难复杂信访案件”典型案例。
积极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结合监督办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5件,均得到相关单位采纳。市检察院针对我市部分女职工因企业改制,档案中“干部”身份信息与实际工作岗位不符,影响到退休年龄认定的问题,建议职能部门加强实质审查,及时为15名已满50周岁的女职工办理退休手续,并推动省级相关部门修订文件、完善制度。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“八号检察建议”,持续开展“安全生产检察行”活动,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49人,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8件,相关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。认真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责任制,全年共为12000多名干部群众提供按需定制式普法服务,助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。
依法能动履职,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
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检察护航民企工作情况,争取有力监督和支持。积极参与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,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,以法治稳企业、稳就业。
聚力服务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医药高新区大健康专门检察院建设,对全市涉“药医养食游”案件实行集中管辖,致力打造全国有名、区域一流的大健康专门检察院。
着力推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集资诈骗等犯罪,起诉74人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权益。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,协同公安机关挽回经济损失7158万元,追赃挽损工作成效位居全省前列。
坚持检察为民,纾解群众急难愁盼
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坚持零容忍,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,全年共起诉109人。海陵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拐卖儿童案,入选全国检察机关“依法从严惩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”典型案例。坚持教育为主、惩罚为辅,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,依法决定不起诉95人。对罪行较重的7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起诉,做到宽容不纵容。
依法维护军人军属、英雄烈士合法权益 开展军人权益保护专项监督,让军人依法优先政策落地落实。以法治维护英烈荣誉,办理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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切实做好特殊群体权益保障 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,守好老百姓的“养老钱”,起诉养老诈骗犯罪68人,追赃挽损500余万元。加强残障人士司法保护,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,立案办理79件。
加强法律监督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
强化刑事诉讼监督 加强刑事侦查活动监督,联合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,逐步推进人员派驻、信息共享,共同提升侦查活动质效。全年监督立案460人、监督撤案511人,追加逮捕87人、追加起诉118人。
深化民事诉讼监督 坚持精准监督理念,加强对损害人民群众民事权利、程序违法等重点问题的监督,提出民事抗诉、再审检察建议50件,法院已采纳47件;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0件,法院已采纳58件。
实化行政诉讼监督 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69件,同比上升65%,发出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55件。
优化公益诉讼检察 切实履行“公共利益代表”的职责使命,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,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42件,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402件,向法院提起民事、行政公益诉讼51件。